我是沈阳的 252路公交司机。 我们现在正在与我们的资方 沈阳康利巴士有限公司 打官司呢!!
构建北京公交职工自己的舆论阵地 :: 公共论坛 :: 职工交流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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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在这里看到有沈阳的朋友共同参与探讨非常赞 建议这位朋友不要放弃 继续走法律途径向你们当地的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坚持就是胜利!!
我也关注99- 逍遥游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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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简直生活在地狱里
真高兴能看到外地的同行们!真不敢相信,你们简直就是生活在地狱里。我们不管怎么样是在首都北京。不管是市政府还是集团老总都是十分明理的受到我们大家信任的。我们有问题这不假,但是通过我们一定的努力,企业也在不断的改变,并且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的同时也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我们多少还能看到希望。但是你们就不那么乐观了,地方政府简直就是混蛋,你们为什么不将情况反映到中央、人大,以信访的方式,或者人大常委会信箱试试看。程序的问题我不懂,但是不试试怎么知道没用呢?
??- 游客
我是沈阳的 252路公交司机。 我们现在正在与我们的资方 沈阳康利巴士有限公司 打官司呢!!
我是沈阳的252路公交司机 。 我们现在正在与我们的资方 沈阳康利巴士有限公司 打官司呢!!
诉由
1.法定节日、假日没有加班费。
2.每天工作13个小时也没有超时加班费。
3.还要缴纳 抵押金 6000元到10000元不等。
只要是司机 想要上线开车赚钱吃饭 就要先予交60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抵押金,否则根本别想赚钱吃饭。
抵押金没有利息没有红利,不转换工种,退休或离职就不要想拿回来!
抵押金的所谓风险就是本应该由资方承担的 客伤、交通,事故等等...所造成的损失!
官司已经打了快三年了 地方劳动局不敢管,地方法院不敢判!
说是同样遭遇的人太多,怕影响 社会的稳定! 其实质根本就是地方政府在地方保护!!
可怜我们这些司机们还期盼着政府的重视和公道呢。
我们的官司是依照法律程序 足级走的。
先是沈阳市劳动局,然后是地区法院现在是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是好的! 国家的法律里哪条说加班可以不给加班费了! 哪条说可以收取抵押金了!
据我所知:
北京的公交行业好像每年还有大量的政府补贴资金注入!
根据我个人的理解:
北京政府不向这个行业要经济效益,要效益要得也是公益效益。
这个行业有经济效益吗?如果这个行业有经济效益为什么还要拿国家政府的补贴呢?
因为这是一个公益性行业(票价政府定,是让基层的低收入的老百姓都能座的起车)。
所以要效益要得也是公益效益。
而我们沈阳就不同了。
沈阳市政府是 向这个 公益性行业 要经济效益的!
公交公司 合资合作 给了投资方(沈阳康利巴士有限公司、沈阳通利巴士有限公司、康福德高安运巴士有限公司).
或 投资方完全独资(康福德高巴士有限公司)。
也有全部国有的(沈新巴士有限公司、刚刚成立不久的天益巴士有限公司)
其实是沈阳市地方政府把公交行业也合资合作了,就是想甩掉对公交行业(也就是公益性行业)巨额的财政补贴包袱。用"个种政策性利好!!",
把投资方骗来(个人的看点,个人没有实际论据。)
然后我们这是(票价政府定,是让基层的低收入的老百姓都座的起车)
(无人售票,票价一元一位、IC卡0.9元/次或70元135次/月 学生卡0.4元/次 70岁以上老年人和困难学生卡8元/月 还有小学生卡10元/月)
投资方投资是为了赚钱、为了利润。可是实际操作起来各项运营成本都在增加。而 票价政府定!
也就是说生产的成本在不断的增加,而销售产品的价格却无法自己决定,无法提高!
投资方的投资没有达到预期的投资回报率,这时就要强力的控制成本!
可是成本里 燃料,和 维修零部件 的费用是没有办法节约的(经济社会你不给钱,人家不给你货)。
所以唯一可能的就只有降低人工的成本了!
这时节假日没有加班费,每天工作13个小时也没有超时加班费!司机予交60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抵押金。
抵押金没有利息、没有红利.也就可以理解了。
可是这些都是违法的行为,资方为什么还敢这样明目张胆的做呢?不要忘了这时才体现出了当初地方政府的‘个种政策性利好!!’了!
这就是地方法院不敢判的根本原因!!!!!
地方保护,政府默认了资方的违法行为,也就省下了自己本应该投入到公益性行业的巨额资金补贴了。
其实这也不是长久之计,只能算是缓兵之计。因为运营成本的不断增加,而 票价政府定,是公益性的票价。最后这个行业是没有办法盈利的
(如果可以盈利为什么政府不可以自己经营呢?难道政府自己经营不能盈利亏损需要补贴。而别人投资就可以盈利!这不是可笑吗?)
所以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在短时间内(几年或十几年)节省下了巨额补贴资金。
等到资方的合同到期,或因成本增加的不能在正常经营下去(资方赔钱)自己妥协。
这时政府就可以大摇大摆的出来接手残局,宣布资方破产等等... ...手段。
收回本应国有的公交企业(这时可能已经是N年以后了)。
吃亏的就只有我们这些付出了劳动而没有得到相应回报的一线工人了!
当今是法制社会、和谐社会。怎么还会有这样不和谐的音符存在呢?
希望看过此贴的同仁们给于我们更多的关注以及声援和帮助。
谢谢... ...
诉由
1.法定节日、假日没有加班费。
2.每天工作13个小时也没有超时加班费。
3.还要缴纳 抵押金 6000元到10000元不等。
只要是司机 想要上线开车赚钱吃饭 就要先予交60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抵押金,否则根本别想赚钱吃饭。
抵押金没有利息没有红利,不转换工种,退休或离职就不要想拿回来!
抵押金的所谓风险就是本应该由资方承担的 客伤、交通,事故等等...所造成的损失!
官司已经打了快三年了 地方劳动局不敢管,地方法院不敢判!
说是同样遭遇的人太多,怕影响 社会的稳定! 其实质根本就是地方政府在地方保护!!
可怜我们这些司机们还期盼着政府的重视和公道呢。
我们的官司是依照法律程序 足级走的。
先是沈阳市劳动局,然后是地区法院现在是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是好的! 国家的法律里哪条说加班可以不给加班费了! 哪条说可以收取抵押金了!
据我所知:
北京的公交行业好像每年还有大量的政府补贴资金注入!
根据我个人的理解:
北京政府不向这个行业要经济效益,要效益要得也是公益效益。
这个行业有经济效益吗?如果这个行业有经济效益为什么还要拿国家政府的补贴呢?
因为这是一个公益性行业(票价政府定,是让基层的低收入的老百姓都能座的起车)。
所以要效益要得也是公益效益。
而我们沈阳就不同了。
沈阳市政府是 向这个 公益性行业 要经济效益的!
公交公司 合资合作 给了投资方(沈阳康利巴士有限公司、沈阳通利巴士有限公司、康福德高安运巴士有限公司).
或 投资方完全独资(康福德高巴士有限公司)。
也有全部国有的(沈新巴士有限公司、刚刚成立不久的天益巴士有限公司)
其实是沈阳市地方政府把公交行业也合资合作了,就是想甩掉对公交行业(也就是公益性行业)巨额的财政补贴包袱。用"个种政策性利好!!",
把投资方骗来(个人的看点,个人没有实际论据。)
然后我们这是(票价政府定,是让基层的低收入的老百姓都座的起车)
(无人售票,票价一元一位、IC卡0.9元/次或70元135次/月 学生卡0.4元/次 70岁以上老年人和困难学生卡8元/月 还有小学生卡10元/月)
投资方投资是为了赚钱、为了利润。可是实际操作起来各项运营成本都在增加。而 票价政府定!
也就是说生产的成本在不断的增加,而销售产品的价格却无法自己决定,无法提高!
投资方的投资没有达到预期的投资回报率,这时就要强力的控制成本!
可是成本里 燃料,和 维修零部件 的费用是没有办法节约的(经济社会你不给钱,人家不给你货)。
所以唯一可能的就只有降低人工的成本了!
这时节假日没有加班费,每天工作13个小时也没有超时加班费!司机予交60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抵押金。
抵押金没有利息、没有红利.也就可以理解了。
可是这些都是违法的行为,资方为什么还敢这样明目张胆的做呢?不要忘了这时才体现出了当初地方政府的‘个种政策性利好!!’了!
这就是地方法院不敢判的根本原因!!!!!
地方保护,政府默认了资方的违法行为,也就省下了自己本应该投入到公益性行业的巨额资金补贴了。
其实这也不是长久之计,只能算是缓兵之计。因为运营成本的不断增加,而 票价政府定,是公益性的票价。最后这个行业是没有办法盈利的
(如果可以盈利为什么政府不可以自己经营呢?难道政府自己经营不能盈利亏损需要补贴。而别人投资就可以盈利!这不是可笑吗?)
所以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在短时间内(几年或十几年)节省下了巨额补贴资金。
等到资方的合同到期,或因成本增加的不能在正常经营下去(资方赔钱)自己妥协。
这时政府就可以大摇大摆的出来接手残局,宣布资方破产等等... ...手段。
收回本应国有的公交企业(这时可能已经是N年以后了)。
吃亏的就只有我们这些付出了劳动而没有得到相应回报的一线工人了!
当今是法制社会、和谐社会。怎么还会有这样不和谐的音符存在呢?
希望看过此贴的同仁们给于我们更多的关注以及声援和帮助。
谢谢... ...
???252??-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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