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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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申请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
分公司工会:
本人洪涛,为本分公司职工,现在第十五车队375路从事驾驶员工作。由于对资方至今仍在收取的风险抵押金行为存在不同看法,为解决存在的意见分歧,所以正式申请通过分公司劳动争议调解程序进行解决。
争议内容要求:
要求资方退还自1993年起收取的风险抵押金。要求给出明确退还风险抵押金的时限。
争议内容依据:
1、《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4]256号)的规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针对企业一方违法行为明文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根据上述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人现正式提请分公司工会组织介入处理,就风险抵押金的问题进行解决。并申请依据劳动争议调解程序进行处理!
申请人:洪涛
2008年4月15日
分公司工会:
本人洪涛,为本分公司职工,现在第十五车队375路从事驾驶员工作。由于对资方至今仍在收取的风险抵押金行为存在不同看法,为解决存在的意见分歧,所以正式申请通过分公司劳动争议调解程序进行解决。
争议内容要求:
要求资方退还自1993年起收取的风险抵押金。要求给出明确退还风险抵押金的时限。
争议内容依据:
1、《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4]256号)的规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针对企业一方违法行为明文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根据上述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人现正式提请分公司工会组织介入处理,就风险抵押金的问题进行解决。并申请依据劳动争议调解程序进行处理!
申请人:洪涛
2008年4月15日
奈何时运他人宰- 茶馆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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